达娃之争变成达宗之争 宗氏十家离岸公司揭秘
离岸公司的前世今生
这是一场谁都输不起的战争。一方是跨越全球的世界500强,一方是崛起于本土的企业“教父”。
伴随着10家“宗氏”离岸公司全部资产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和美属萨摩亚群岛被法庭冻结并临时托管给毕马威等会计师事务所,达能与宗庆后之间的法律冲突已经到达了高潮。在被称为“避税天堂”的美属萨摩亚群岛,对于当地离岸公司签署托管法令,还属首次。京市律师协会国际投资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钱学凯表示,公司出现资产被冻结一是由于有人在当地起诉该公司,另一就是该公司涉及到洗钱及其他违法情况。
如同持续半年多的“口水战”所揭示的那样,达宗之争的关键就是宗庆后成立的这些“非合资公司”是否对达能与娃哈哈的合资公司商标权和合法利润造成了侵害。
媒体报道显示,娃哈哈集团与达能的“合资企业”有近40家,而由宗庆后成立的有据可查的“非合资公司”也多达35家。这些非合资公司大多与上述被冻结并托管的离岸公司有关。并且有迹象表明,宗系家族是这11家离岸公司的最终控制人。
这11家“离岸公司”在国内的投资手法多元、隐蔽而复杂,而股东的身份也“扑朔迷离”。两个月前,美国法庭的律师在进行调查过程中发现,身为这些“离岸公司”7位法人代表和投资人之一的陈仲华,对自己开办和拥有这些身价几十亿的公司毫不知情。
利润“井喷”的增长之谜
根据已披露的资料显示,娃哈哈“非合资公司”的利润也非常可观。“非合资公司”去年总资产达56亿元、利润10.4亿元。根据公开的资料,宏胜饮料正式经营第一年(2005年)的销售额不到2亿,但第二年1-7月销售额已高达2.8亿元,经审计后的税后利润也已经超过6826万元。
在饮料行业竞争激烈中怎样能够达到利润“井喷”?公开资料显示,从去年11月8日起,娃哈哈的经销商除了原来与娃哈哈达能合营的销售公司签订一份合同外,还要签订一份与杭州娃哈哈食品饮料营销有限公司的合同,而这家公司就是由宗馥莉担任法人代表的“非合资公司”,其控制方为杭州宏胜饮料有限公司,两个股东分别为宗庆后的妻子施幼珍以及宗馥莉担任法人代表的离岸公司恒枫贸易。按宗庆后的要求,各市场经销商均应将销售款分别打入上述两个公司,这意味着原来直接打入达能娃哈哈合营公司的一部分销售收入通过“非合资公司”进行了体外循环。
从去年年底至今年3月21日,经销商从娃哈哈公司那里拿到了1069张娃哈哈营销公司的联名卡。仅仅在过去的两个多月中,娃哈哈就实现了超过30亿元的销售收入,这意味着一笔笔数量不菲的资金开始转入此账户,进入了“非合资公司”。
“非合资公司”对达能娃哈哈合资公司的威胁,也直接影响到合资公司中娃哈哈集团的利益,而且,娃哈哈集团有46%的股份由杭州市上城区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此外,这些由离岸公司控制的“非合资公司”中,有不少是由宗庆后与许多地方政府合作成立,因此,这些公司的股权变动,也引起了人们对国有资产与宗系王国之间的关注。
零价格转让涪陵国有股
在所有的“非合资企业”中,成立于1994年的涪陵娃哈哈至为关键,这主要是因为这家公司被媒体披露出将当地政府所拥有的一半股份“赠送”给“非合资公司”的事实。
2000年5月,涪陵区政府、萧山市顺发食品包装有限公司和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协议中明确指出,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将手中持有的杭州娃哈哈集团公司涪陵有限责任公司的50%的股权转让给萧山市顺发食品包装有限公司。
根据协议规定,只要娃哈哈集团和萧山顺发承担当初3家淹没区的企业职工就业安置,以及当年合资协议中的相关义务,股权转让便不再“收取其他任何形式的费用或代价”。
就在这一年,娃哈哈在涪陵的公司资产总计达2.91亿元。这也意味着,重庆市涪陵区政府拥有的价值一亿四千多万元的资产,以“零价格”的方式转让给了萧山市顺发食品包装有限公司,而这家公司,恰恰就是宗氏控制的“非合资公司”的其中一家。
当涪陵的某位官员看到媒体记者出示的转让协议复印件以后表示,这份“转让合同”更像是一份“赠与合同”。
而娃哈哈在涪陵的股权变动,不过是娃哈哈集团分支机构资本结构衍变、以求形成反控制达能与娃哈哈集团的宗系王国的缩影罢了。
沉默的国有大股东
其实,在对“宗氏娃哈哈王国”的各种行为进行关注的过程中,利益可能受到侵害的有两方:一是与宗庆后对簿公堂的达能集团,另一个则是在娃哈哈集团中占据46%股份的大股东杭州上城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而这家企业则代表着国有资本。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杭州娃哈哈集团至今仍然是一个国有股份占据相对控股地位的“国企”。
无论是“宗氏娃哈哈”可能对双方合资公司的利益侵害,还是宗庆后通过一纸“说明”而屏蔽掉的新的盈利可能,都可能关系到娃哈哈集团的直接或者间接损失。客观地说,宗氏娃哈哈可能的对双方合资公司的侵害,其中就有四分之一的损失来自国有资产。而通过由宗庆后控股的私人公司来代替娃哈哈集团进行投资,更是直接将国有资产分享未来盈利的可能剥夺了。
但是,到目前为止,尽管媒体和公众的关注已经持续了大半年的时间,这个可能遭受几十亿巨大损失的国有大股东却一直保持沉默。
“国退宗进”三种可能路径
近期,在达能与宗庆后的新一轮口水战中,一份签署于2002年的“说明”被曝光在了媒体面前。
这份由宗庆后亲笔签名的说明,主要是向达能集团表明,此后双方进一步按照既定框架投资新的合资公司时,国有控股的娃哈哈集团不再投入资金,合资主体改为一个陌生的“广盛投资有限公司”。自此,娃哈哈集团全面退出新的合资公司投资。与达能合资的对象,则更改为由宗庆后及其家人控股的“广顺”等私人公司。根据粗略的估计,国有控股企业娃哈哈集团损失的投资收益高达数十亿元。
综合“宗氏娃哈哈”“乱花迷人眼”的财技,人们不难发现,可能的“国退宗进”,或许正在循着三个路径有条不紊地进行:
第一,“宗氏娃哈哈”对合资公司利益的直接侵占。合资公司每一元钱的损失,其中有五毛一属于达能公司,也有两毛五左右属于国有资产;
第二,通过在各地投资工厂并进行资本的转让,使得地方政府投入的国有资产被纳入“宗氏娃哈哈体系”,最典型的就是涪陵娃哈哈的零价格转让;
第三,也是最为隐蔽的一部分,就是通过一纸“说明”,将娃哈哈集团彻底屏蔽在宗庆后与达能合资的框架之外,从此,娃哈哈合资公司迅猛增长的新业务所带来的巨额收益,与原本作为投资主体的国有资产毫无瓜葛。
关联报道:达娃诉讼再次生变
在娃哈哈美国诉讼代理律师莫名变更之后,达能与娃哈哈的海外诉讼再次生变。
11月份,4家达能的公司在维尔京群岛和萨摩亚群岛向两个当地法庭提出诉求,后由法庭签署法令,要求以托管公司托管方式,临时性托管并冻结包括恒枫贸易有限公司(简称“恒枫”)、荣辉投资有限公司(简称“荣辉”)在内的10家娃哈哈离岸公司的资产。据了解,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被指定为英属维尔京群岛8家离岸公司的托管公司,而另一家独立于毕马威之外的公司被指定为美属萨摩亚群岛2家离岸公司的托管公司。
11月20日,达能方面向记者确认了这一消息,但拒绝就此事发表评论。“一切等待法庭裁决结果吧。”娃哈哈集团新闻发言人在电话里拒绝了对此事发表言论,而娃哈哈集团的大股o东杭州上城区国有资产管理公司的电话则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办事处李小姐表示,由于与客户之间都有保密的协议,所以不便透露任何详情。
“从中国的法律来看,资产冻结主要是防止资产转移如股权转让等,但是不会对企业的经营造成影响,但流动资金可能也会被冻结一部分。”北京广盛律师事务所律师曾琼表示,由于要求资产冻结的10家公司资产都在国外,所以也无需牵涉到跨国的司法协助,在当地法庭裁决后即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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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能离岸诉讼 娃哈哈10家公司被托管冻结资产
托管
11月19日,记者从可靠渠道获悉,与娃哈哈非合资公司有关的10家离岸公司近日已在当地法院要求下,被会计师事务所托管,相关资产也被同时冻结。
据记者获得的名单显示,这10家离岸公司分别为Golden Dynasty EnterpriseLimited,GoldFactory Developments Limited ,Platinum NetLimited,SunworldEnterprises Limited ,Great Base InternationalLimited,BountifulGold Trading Limited ,Ever Maple Trading Limited(恒枫贸易有限公司),WintellEnterprises Limited ,Mega Source InvestmentsLimited,Honour BcenterInvestmentsLimited(荣辉投资有限公司)。其中,前8家均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而后2家的注册地则在美属萨摩亚群岛。
据悉,英属维尔京群岛最高法庭11月9日签署法令,要求临时性托管并冻结上述8家注册在当地的离岸公司的资产。5天之后的11月14日,位于阿皮亚(Apia)的美属萨摩亚群岛最高法庭也签署法令,要求临时性托管并冻结上述2家在当地注册的离岸公司的资产。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被指定为英属维尔京群岛8家离岸公司的托管公司,而另一家独立于毕马威之外的公司被指定为美属萨摩亚群岛2家离岸公司的托管公司。根据法庭签署的法令,这两家托管公司的主要责任是辨别、查找并保管这10家离岸公司的资产。托管人将依照法庭命令,向关联人士及公司索取所有相关的资料。
同日,记者就此事致电达能相关人士,他向记者确认了该消息,但拒绝对此作进一步评论。
据此前本报记者获得的资料显示,GoldenDynasty是最早成立的一家离岸公司,成立时间为1998年1月。不久,第二家离岸公司Bountiful在维尔京群岛成立。
此后,离岸公司增长迅速,很多公司控股多家娃哈哈非合资公司,甚至出现交叉持股现象。以深圳荣泰实业有限公司为例,由宗庆后本人控股60%的广元金信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35%股权,而三家离岸公司GreatBase、Sunworld和Wintell则分别控股30%、26.6%和8.4%。
就目前掌握的资料,由宗庆后之女宗馥莉为法定代表人的离岸企业——恒枫贸易是控制非合资企业最多的公司。这家离岸公司最早是2003年10月成立的杭州宏胜饮料有限公司,在这个公司中它控股了90%,其余的10%由施幼珍控股。
之后的几年中,恒枫控制了桂林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桂林娃哈哈乳品有限公司、长沙娃哈哈乳品有限公司等6家非合资公司。其中,杭州宏胜与浙江娃哈哈食品饮料营销公司为较大的两家,宏胜在去年的销售额位居非合资公司榜首。
不过,据记者最新获得的信息,恒枫的法定代表人已在2006年变更为姚兰莉。
Bountiful与HonourBcenter(荣辉投资公司)、Wintell也属于投资非合资企业较多的离岸公司。荣辉投资从2002年开始至今已在五家娃哈哈非合资企业控股。陈仲华是法定代表人,但一个插曲是,根据达能提供的材料,其律师在调查陈仲华时,被当事人告知,其从未听说荣辉投资,也不记得签署过任何与之有关的文件,并证实其所有的签名都是伪造的。
陈振兴则是Bountiful的法定代表人,这家离岸公司投资了4家娃哈哈非合资公司;Wintell的法定代表人为刘昭雄,台湾人,目前控制了4家非合资公司。
香港人陈达豪为Gold Factory和Great Base的法定代表人。陈达豪也是韶关娃哈哈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
此外,Platinum的法定代表人为香港人姚志正;Sunworld的法定代表人为吴炎坚。而对于离岸公司MegaSourceInvestments Limited,目前还无任何信息。
悬念
目前,在娃哈哈40余家非合资公司背后,已查出由上述这10家离岸公司直接投资非合资公司达26家,在娃哈哈非合资公司体系中举足轻重。而这些非合资公司也为其带来巨额的利润。
据悉,两个法庭之所以签署了以上法令,是因为此前四家达能的公司在维尔京群岛和萨摩亚群岛提出了相关诉求。不过对于“诉求”的具体内容,目前还不得而知。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达能方面已经在美国针对其中一家离岸公司恒枫贸易以及杭州宏胜提起起诉,起诉的理由主要有五条,分别是蓄意妨害预期经济利益、过失妨害预期经济利益、会计核算、不当得利以及非法、不公平及欺诈性竞争。
负责该案件的达能方律师陈东在今年7月中旬对本报记者表示,按他们的设想,10家离岸公司都可能进入调查范围,同时不排除与恒枫有关联的人或企业进入到起诉的名单中。
不过他同时表示,由于陈仲华事件就已透视出这些离岸公司真实身份的复杂性,为他们调查起诉增加了难度,因为可能还有其他公司和荣辉一样,找不到确切的经办人。
据了解,注册离岸公司除了能合理避税外,依据离岸公司的设立法规,其法定代表人可以与大股东无关,并能“隐藏”股东构成等基本信息。因此,在这些离岸公司相继曝光后,有外界猜测认为这些公司幕后控制者可能另有其人,矛头直指宗庆后。甚至还有怀疑认为宗庆后有利用离岸公司转移资产到海外之嫌。
据香港一位熟悉离岸公司设置程序的人士介绍,离岸公司多被作为进行资本运作如收购时的载体公司,或称为“壳公司”,一般只发行1股,面额1美元。在香港,有大量负责办理此类离岸公司注册的代理机构,内地企业设立离岸公司也几乎都到香港找代理办理。通常的程序是,由香港代理先行在英属维尔京等地办理好除股东资料之外的一切公司注册手续,客户只需提供最基本的信息,如股东名称、护照ID等,再加上一笔注册费即可获得该公司。至于具体的股东信息等,无人会去认真核查。目前香港市面上“购买”一家离岸公司的价格约为8000-9000港币。
因此,此次达能针对10家离岸公司在注册地法院提出诉求,很可能与其美国诉讼相关。
而在两家托管机构进入之后,由于有权要求获得公司所有相关资料包括财务资料等,届时,这些离岸公司背后真正的控制人是谁、公司资金往来走向等,都可能会水落石出。
上述香港人士同时表示,由于离岸公司在注册地没有交税义务,也不会上缴年报,与当地几乎没有任何关系。而当地法律机关很少对这些离岸公司下达“托管”等法令。
记者了解到,在美属萨摩亚群岛,对于当地离岸公司签署托管法令,还属首次。
达能称娃哈哈在美律师请辞 因宗庆后妻女伪证
与国内司法程序中对达能步步紧逼的主动态势相反,娃哈哈在美诉讼却遭遇空前挫折。记者昨日获悉,由于宗庆后妻女有作伪证的嫌疑,导致已“披挂征战”近五个月的律师事务所Latham Watkin阵前请辞,娃哈哈不得不“阵前换将”,在上周五请出了号称“胜诉比例高达92%”的美国律师事务所Quinn Emanuel。
送材料和录口供颇不顺利
今年6月初,达能向美国加州洛杉矶高等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恒枫贸易、杭州宏胜、宗馥荔和施幼珍(宗庆后之女、之妻)。按美国法律程序,提起诉讼之后是送达法律材料,然后各方应诉、调查取证,之后才是庭审。
然而在向被告方送交材料的过程中,宗馥荔与施幼珍的材料送交却一直因为“住址无人居住”而陷入停滞。直到9月底,加州法院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再次造访施幼珍与宗馥荔的美国住宅,久未露面的施幼珍意外出现在屋里,法院人员这才完成了她与宗馥荔材料的送交。
10月中旬,洛杉矶高等法院发出命令,就案件进行录供取证,“考虑到被告中多人都在中国,所以取证地点定在了香港。”达能方面代理律师陈东表示。
但取证过程却因为双方律师多次喊停而中止。陈东表示,录口供时,娃哈哈方面代理律师多次喊停,因为他们发现当事人有虚假事实,并且回避回答有关问题,他们“不能参与到作伪证的行为中,因此不得不喊暂停”。
“阵前换将”或因“伪证”
录口供之后,10月25日,双方律师回到美国向洛杉矶高等法院汇报情况,在这次法庭会议上,为娃哈哈方面做代理的Latham Watkin律师事务所突然提出想要退出诉讼。
对此,法院方面给予了其两周时间作最后决定,截止日期为11月9日。两周后,Latham Watkin正式撤出娃哈哈代理,Quinn Emanuel接手。
对于Latham Watkin的撤出,陈东表示,可能主要是“出于职业道德方面的考虑”。有关人士也给出了一个猜测的解释,由于此前Latham Watkin曾代理过一起案件,因为当事人作伪证,最终导致了法庭将赔偿金额由6000万美元提升至6亿美元,“吃一堑,长一智”,Latham Watkin也会选择退出。
不过,陈东表示,由于Latham Watkin的突然退出,原定于明年1月份的庭审听证可能要延期一两周进行,“换个律师并不能改变已存在的问题,整个程序也不会有太大改变”。
娃哈哈回应“一切用法律说话”
对于临阵换律师的消息,娃哈哈新闻发言人单启宁表示“概不回答”。记者了解到,由于娃哈哈将于11月18日举行二十周年厂庆,目前各地经销商已经云集杭州,公司管理层正忙着筹备相关的庆典和未来的销售事宜。
实际上,尽管达能在美诉讼略占上风,但娃哈哈方面似乎并不担心,不仅表示“一切用法律说话”,还强调达能因为在官司上无法取胜,因此用各种名目扰乱娃哈哈的正常秩序。
记者了解到,出于司法管辖权的考虑,加州的起诉可能只局限于被告方在美国的有关活动,被告方在中国进行的一系列活动暂时排除在外。据此,对宗庆后不利的因素可能有两点:一是曾任恒枫贸易法人代表的宗馥荔在公司注册时正在美国居住,而施幼珍拥有美国绿卡,两人还在加州拥有房产;二是在加州等地华人区找到了娃哈哈系列产品的销售,并初步认定为非合资公司生产。(北京晨报)
娃哈哈与达能纠纷真相:重启规则反思
本报记者历时两个月一线调查,独家披露《娃哈哈与达能纠纷真相》后,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应广大读者的要求,张曙光先生以及赵晓先生再次发表文章,阐述他们对这起事件更深层次的理解。同时,一些知名专家、学者以及企业界人士也纷纷以各种形式,表达他们对这场纠纷的看法。
在此,我们摘编一些专家以及学者的来论,希望他们的观点能给读者以新的启发。同时也希望更多读者对娃哈哈纠纷发表观点,欢迎投稿:
tangqingjian@cbnet.com.cn。来信请寄: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6号院1号楼中国经营报社唐清建收,邮编100097。
我们希望娃哈哈纠纷能给中国企业界带来新的反思:我们怎样“与狼共舞”?尤其是现行商业规则是由洋巨头们制定的情况下。与六年前加入世贸组织时,人们对西方规则无限崇拜不同的是,娃哈哈纠纷重启了人们对规则的思考。六年前,我们的商业文明以能否顺从西方规则为坐标。六年后,“与狼共舞”的经历让国人对西方规则有了更加清醒的认识。娃哈哈纠纷无疑提供了这么一个反思样本。
我们愿这场反思能给中国带来新的启迪,这是我们的初衷。
交锋
警惕步入规则陷阱
再论《不能匍匐在规则之下》
与前几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时的欢天喜地大不相同,近些年国人对国际商业游戏规则更多了几分冷静的思考。中国十几年的“入世(复关)”谈判是为了什么?并不是简单地为了增加出口贸易,其中一个重要动机就是要参与到制定国际商业的游戏中去,去争得修改制定国际商业规则的权力。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发达国家对中国的最惠国待遇问题,就像一根绳索勒在中国人的脖子上,动不动就收紧一下,逼着中国在一些关键问题上让步。现在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最重要的贸易大国之一,按理说应该有了更多的对国际商业规则的话语权,但仔细审视中国的国际贸易环境,情况并不容乐观。
在目前世界上通行的贸易规则面前,初来乍到的中国人确实还是个学生,当这个学生亦步亦趋地向先生们学习时,却发现自己无论怎么做都无法改变自己尴尬的地位。
当年周恩来总理身边连一台复印机都没有的时候,发达国家要求中国开放自己的市场,输出资源性商品;但当中国人经过几十年的努力终于成为世界上制造能力最强的国家时,却又成了世界上遭到反倾销最多的国家。“这是因为中国人制造的商品技术含量太低”,有先生这样指责我们,可当中国人努力想掌握高新技术时,却又遇到了“知识产权”这座无法逾越的冰山。当我们输出资源性商品时,工业制品贵得惊人;当我们大量出口工业制成品,需要进口资源性产品时,情况却正好相反。中国现在成了最大的资源性商品进口国之一,却在许多大宗矿产品上不能掌握定价权。
二战以后,世界贸易规则在悄然发生着变化。起初,美国等发达国家是世界上最大的工业制品生产国,商品贸易是他们最为关心的事情。所以当时制定世界贸易规则的努力方向是消除贸易壁垒,降低关税,促进自由贸易;但后来随着发达国家产业升级,经济结构发生变化,国际商业规则就开始向知识产权、资本流动方向倾斜。
规则一定是随着利益的变化而变化的。按照现在经济全球化的产业分工,中国就应该定位为跨国公司的加工车间。也就是施振荣先生所说的“笑脸定律”的最低端。这样,我们用几亿件衬衣换一架波音飞机才是“理所当然”的事。这样,中国也不需要什么“自主品牌”、“自主的核心技术”,有跨国公司在你这缴些税,解决点儿就业问题(其实并非如此,国有企业合资后的第一件事往往就是裁员)就可以了。
即使是这样,中国人也不会成为“好学生”,当发达国家国内政治需要时,随时可以举起反倾销的大棒,随时会抽出“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利剑,还有不胜枚举的安全标准、技术标准、环保标准、卫生标准、员工福利标准等等。随时可用这些“规则”为自己的利益服务。
也许会有人说,这些“规则”都是合理的,可如果中国企业按照这些规则一步步走下去会是一种什么情况?谁也说不清楚。诚如此次争论中一位读者所言:中国在履行这些规则时还有很多“利益盲区”。就如同目前有关“人民币升值”的争论,如果按此规则行事,到底会对中国经济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实在要加十二分的小心。
没有规则是不行的,但如果以为现有的规则就是一切,也是一种幼稚。发达国家在其国内执行严格的环境保护标准,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将有毒有害垃圾运往中国(中国现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有毒有害垃圾销纳地)。因为他们没有制定这种有益于别国的规则。中国现在是一个数量级的经济大国,但不是质量级的经济大国,更不是掌握标准和规则话语权的经济大国。现有的一些所谓“规则”并不利于和谐世界的建立,中国人民要有更好的生存环境,就要争取更好的规则环境,而不能掉进规则的陷阱。
尊重规则,但不能迷信规则,学习规则,更要认清规则后面的利益。真正对中国人民有利的规则不是顶礼膜拜得来的,而是通过艰苦谈判斗争得来的。当年中美知识产权问题的谈判,面对美国的高压,中国人敢争敢斗。美国人开出10亿美元的报复清单,中国政府马上开出12亿美元的反报复清单,美国人开出30亿美元报复清单,中国人就开出30多亿美元反报复清单。有理,有利,有节,终于赢得了对中国人民比较有利的谈判结果,为中美贸易定下了新规则。这些斗争丝毫不影响中国的改革开放,反而有西方媒体称“狮子终于怒吼了”。法国人说:“法国不伟大,就灭亡。”中国人要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就要有敢于争夺修改世界商业规则话语权的气魄。就像吴仪同志所说:“更多地参与国际经贸立法活动,使我国在国际社会制定多边经贸规则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作者为《中国经营报》副总编辑
改变规则,首先要遵守规则
再谈《商人信条与中国的商业繁荣》
众所周知,自然界存在着基本法则。比如,牛顿万有引力定律以及爱因斯坦所揭示的相对论的规律,这些规律是客观存在的,我们不能随意改变,也不会说这些规律只适用于某些国家,而不适用于中国这样的第三世界国家(连想都不要去想)。
人类文明也存在着类似的法则。如果我们破坏了,那么就会像我们违背了万有引力定律一样自受其咎。比如,尊重私人产权就是这样一个规则。任何一个国家要持久强盛,都必须建立在对于私人产权的保护基础上。而且,私人产权的保护显然并不是光对富人有利,它也保护穷人,甚至穷人因无权无势而对于有效的私人产权保护制度有更强烈的需求。此外,私人产权保护也并不只适用于西方,恰恰相反,落后的发展中国家更具迫切性。商业规则亦如此。比如,诚实守信,它是国际商业准则,难道中国商人就不需要诚实守信吗?待人如己,它也是一条可以放之四海的标准,难道中国人就可以对自己一套对别人一套吗?再比如,每一个董事都有保证他所服务企业的利益不受伤害的法定义务,难道宗庆后借口民族利益就可以违背吗?显然,所有这些基本的国际商业游戏规则并不因为到了中国就要按“中国国情”来改变,而中国人如果自认为改变这些基本的规则会对自己有利,那一定是天大的笑话。
不要以为践踏规则能对我们自己有什么真正的好处。中国历史上,我们曾经严重地损害过私人产权,并且漠视私人利益,其结果是我们的经济走向了崩溃,我们的文明曾经陷入多次的毁灭性破坏。农民起义中,我们都可以看到有很多人将地主与农民的地契烧毁了,并且误以为这样做会对穷人有好处,结果我们很快发现中国人陷入了更加贫困的境地,乃至我们至今仍深受其害——一位经济学家讲得好,我们烧毁地主与农民的那张地契的同时,我们同时也烧毁了几千年中国人的商业信用。难怪我们今天要重建商业信用会如此困难!
当然,朋友也许会争辩,我们说的商业规则不是这些大的原则,而是具体的商业规则,这些规则应该是可以改变而且必须改变的。比如,张曙光先生的评论文章,就较多地强调了这些具体的商业规则改变的可能性与必要性。对此,我想指出两点,首先,规则的改变本身需要尊重规则并且符合程序规则。否则,就是对规则文明的破坏。为什么中国要选择加入世贸组织,第一当然是可以从中受益,第二就是中国人从此有可能参与规则的修订。
其次,具体规则无论如何修改,都万变不离其宗,一定要建立在公正、公平、诚实守信、尊重产权等基本规则的基础上,而一旦离开了这些基本规则的遵守,那么任何对规则的所谓改变一定会带来祸害,而且是害人害己。
至于国家的作用,则是尽量维护这么一个可以公平、公正、健康的商业游戏平台,而不能为一时之利或一己之利去放任中国商人践踏规则,破坏规则。姑且将商业竞争想象成一场孩子的游戏,那么我们一定要清楚,胜利固然重要,但游戏的可持续性更加重要,它是我们有可能取得游戏胜利的前提。如果我们不择手段地去赢得胜利,那么我们的成功一定是在沙滩上建大楼,最终必定输得一塌糊涂。原因很简单,“得道多助,失道寡助”,从此以后,就不会再有孩子和我们玩游戏了。因此,聪明的家长既不会鼓励投机取巧,也不会偏袒自己的孩子,真正有远见的家长总是鼓励孩子研究规则,学习规则,并且借助于规则去取得成功。
作者为北京科技大学管理学院教授
中国企业要学会国际化生存
合作的基础是信守诺言,没有合作双方对诺言的信守,任何合作都不可能维持,即使维持也不可能长久。再好的合作也难免产生纠纷。重要的是,纠纷产生之后,双方需要秉持诚意进行协商,平等主体之间解决问题的基本方式就是协商。当然,协商并不排除据理力争,但更多的情况下需要妥协。纠纷发生后,双方从策略上表现出很大的差异。
一向低调的宗庆后高调亮相,通过多种媒体疾言厉色地指责达能居心叵测,当初的合资协议是达能“精心设下的圈套”,“现在再不亡羊补牢进行补救,将会有罪于企业和国家!”呼吁要站在维护国家安全、民族品牌的高度上来与达能斗争。这种情绪化、意识形态化的处理方式无助于问题的解决。
相反,达能则表现得较为理性,在娃哈哈将纠纷公之于媒体后,被迫发表声明以澄清事实,宗庆后一方“组建非合资企业,未经授权使用合资企业拥有的娃哈哈品牌以及原产品配方,进行大量的生产销售活动”,是“公然违背双方合作协议,违背公司法的行为。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达能集团作为大股东的利益,同时也损害了杭州上城区政府,以及娃哈哈企业员工作为股东的利益”。达能表示希望通过协商解决问题,但同时也说已经做好了启动全面法律行动的准备。
不过目前可以肯定的是,问题的根源在于商标使用权协议,宗庆后已经公开承认违反了协议,但是却认为自己是“中了圈套”。如果仅仅从这一点看来,虽然我们可以对宗庆后的境遇表示同情,对娃哈哈的遭遇表示惋惜,却不能以法律理由出面制止达能的收购行为。总之,国际经济是一个规则的世界,我们只能在规则的框架之内寻求发展,却不能无视规则,甚至是破坏规则。那样难以生存,更遑论发展。
作者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国家安全不是狭隘的民族主义
目前,与外资并购相关的“国家安全”的内涵已经超出敏感行业的外资控制和垄断界限。毫无疑问,美国是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在美国现有的产业当中,美国企业是最有竞争力的。美国是全球吸收外资最多的国家,也是对外投资大国。然而,美国又是国家安全意识最强的国家,在外资并购问题上的国家安全范围最为宽泛。家电行业在美国无疑是充分竞争行业,但海尔并购美泰失利,根本原因是担心威胁美国的国家安全,反而公然违反美国反垄断法,让已经占有市场份额15%以上的惠而浦公司收购了美泰。中海油收购尤尼克的石油资产几乎全部都在美国国土以外,但是因为同样的所谓安全原因遭遇失败。
诸如此类的事件不断发生,终于唤醒了中国人对外资并购影响国家安全的意识,因此才有了凯雷徐工并购案惊动朝野的场面发生,才有了中国政府关于外资并购的相关规章匆匆出台。
饮料行业在中国的确是充分竞争行业,看似也不算敏感。但是,达能-娃哈哈从合资到目前进入到并购阶段的纠纷,恰恰经历了中国外资并购业务从无到有、政府管理从空白到建章立制的阶段。达能与娃哈哈的纠纷充分反映了国人对本土知名品牌的保护、对外资垄断的数量指标确定、对外资并购的法律建设都处于意识觉醒状态,规制不健全。这个案件的出现,是必然的,而且不是一件坏事。对进一步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外资并购的法律体系是有意义的。
我们不提倡狭隘的民族主义,改革开放是国策,是我国取得经济和社会发展成就的根本动力之一。但是,经济全球化是一场利益的交换,这场大规模交易同样会带来严峻的挑战,而挑战的关键点是如何适应规则、利用规则、建立自己的规则、并用规则抑制规则。如果不能做到这点,开放带来的就不仅仅是风险,而是损失。
作者为商务部研究院跨国经营研究部主任、研究员
反馈
读者热评《娃哈哈与达能纠纷真相》
“宗师自古乐庆后,范式天下岂易谋”。9月4下下午,在本报读者俱乐部举办的活动中,读者栾某挥笔写下此联以赠纠纷双方。
以“新闻记者细说中国商业史上最激烈的一次纠纷”为主题,本报读者俱乐部举办的读者联谊活动9月4日在本报举行,该活动受到读者热烈响应,现场座无虚席。
在活动现场,本报记者、编辑向读者详细介绍了本次报道的采访经过,与读者共同分享了他们在采访中的感悟。读者对《娃哈哈与达能纠纷真相》这篇特别报道给予了高度的评价,也表达了他们对这场纠纷的看法,同时希望《中国经营报》能继续关注这一事件,将这起纠纷的深入意义以及对中国企业界的启示继续深入地探讨下去。
一线调查
宗庆后整合乐百氏方案曝光
在达能娃哈哈之争中,乐百氏是始终绕不开的一个节点。
达能娃哈哈的交恶由乐百氏而起。而在乐百氏事件背后却隐藏着一个很大的谜团,乐百氏和达能为什么会走到一起?谁是牵线人?这对娃哈哈究竟造成了多大的伤害?
本报记者通过详细调查,发现了其中诸多不为人知的秘密,达能收购乐百氏结怨娃哈哈的个中原委由此而解。
尘封的娃哈哈乐百氏整合方案
达能娃哈哈第一次出现重大意见分歧是2000年,达能收购乐百氏的时刻。
宗庆后日后曾说过,达能的收购深深地伤害了他的感情,他曾劝说过达能放弃收购,但被无情地拒绝。
然而,8月6日,达能亚太区总裁范易谋却对记者说出了一个外人不知道的事实:“正是宗庆后先生介绍达能认识乐百氏的,是他促成了这笔交易。而且,在并购完成后,他还在乐百氏的管理上向我们提供建议。当然,因为他提供的咨询服务,宗庆后先生也得到了相应的报酬。”
一位知情者对记者透露,当年宗庆后与达能,以及达能控股乐百氏的子公司Calvon三方之间曾经签署一个秘密的合同。根据这个合同,宗庆后就达能收购以及管理乐百氏,向达能提供了咨询服务,为此宗庆后获得了一定数量的Calvon公司的奖励股份,而宗庆后已于2003年9月通过转让这些股份兑现了他应有的收益。
一周之后,宗庆后也对记者承认,是他介绍乐百氏何伯权给达能认识,主要是乐百氏当时的资金周转出现了困难,但他坚决否认了收受报酬一事:“你说我一个堂堂董事长谁稀罕他那点报酬?”宗庆后愤慨地说。
据上述知情者对记者表示,宗庆后原先是想通过达能收购乐百氏,之后再把乐百氏纳入娃哈哈集中整合,只是后来这个打算破灭了。
记者通过权威渠道获得了一份《娃哈哈乐百氏整合方案》,该报告是由宗庆后在2001年10月7日拟就,据记者了解,这份报告是由宗庆后自己亲自起草的,整篇的内容也充满了浓重的“宗氏风格”。
在这篇方案中,宗庆后将娃哈哈和乐百氏各个产品之间都作了详细的对比,提出了将乐百氏完全整合进娃哈哈的计划,其中有将整合乐百氏的销售网络,将其并入娃哈哈的体系中,重新整合双方的客户;同时宗庆后提出调整管理结构,进行裁员,原文中写到:“娃哈哈与乐百氏合起来要2万人,而娃哈哈已开始裁员,因此乐百氏也需精简人员,减少开支。”
此外,宗庆后还提出,在乐百氏并入娃哈哈之后,将集中销售、集中供应、集中资金管理,将以娃哈哈的管理模式来统一管理,通过两个品牌的统一交叉运作,来提升两大品牌的形象,同时宗庆后也对乐百氏高层的抵制表示了担忧,希望达能“要有思想准备”。宗庆后也提出希望得到乐百氏销售、原材料成本、供应商等详细情况来确定收购乐百氏股权的价格。
该方案提出,“需确认今后娃哈哈收购乐百氏股权的价格”,显然,整合方案也将涉及股权。在方案中,宗庆后最后提出:“希望在12月底整合好,此外,达能总是怕对娃哈哈失去控制权,不信任将对工作不利,同时希望达能尽快决定。”
显然,2001年时,在达能收购乐百氏近一年后,宗庆后希望通过整合双方的资源,创造一个中国饮料行业的巨无霸,而他将是这个巨无霸当之无愧的掌舵者。他可能不会想到,6年后,两者非但没有按他当初的设想整合,而且,他与达能也撕破脸皮,对簿公堂。一业内人士分析。
同业竞争的由来
在娃哈哈整合乐百氏的计划流产之后,宗庆后开始指责达能收购乐百氏涉嫌同业竞争。
“在达能收购乐百氏之后,达能把脉动等功能型饮料全给了乐百氏,什么也没给我们,是我们自己开发出了营养快线等产品。而后来达能看了眼红派了一个技术总监想偷我们的技术,于是被我赶走了。”宗庆后对记者说。
在达能收购乐百氏之后,宗庆后也开始指责达能涉嫌同业竞争。原由是达能收购的乐百氏,其AD奶和纯净水对娃哈哈同类产品造成了侵害。
来自娃哈哈的统计显示,达能入主乐百氏后,使得娃哈哈2001年在与乐百氏竞争的瓶装水产品吨销售利润从2000年的165.02元下降到135.93元,当年造成利润损失3489万元,AD钙奶的吨利润2001年从2000年的870.26元下降到760.75元,当年造成利润损失4879.5万元。
对此,范易谋则对记者表示,这种说法不符合实际情况。当年娃哈哈效益下滑,更多的是因为市场的竞争逐年加剧,康师傅、统一等开始发力。“因为市场竞争加剧的缘故,娃哈哈的效益下降,这与我们收购乐百氏没有关系。”
“在收购乐百氏之后,秦鹏和范易谋(俩人均为娃哈哈的董事)陆续开始担当乐百氏、光明等公司的董事,明显是同业竞争,挤压娃哈哈。”宗庆后说。
后来,宗庆后便开始在自己的非合资公司大举生产娃哈哈产品,同时推出了属于自己的营养快线、思慕C等产品,而这些产品如今已成为娃哈哈所有产品中最赚钱的产品,而其生产的基地却又大多在宗庆后自己的非合资工厂。
由此,达能也指责宗庆后违反非竞争条款,与合资企业展开竞争。其内容是指责宗庆后及其家属组建了大量的非合资企业,未经合法授权使用合资企业拥有的娃哈哈品牌以及原产品配方,进行大量的生产销售活动。
由暗战到明战
自达能收购乐百氏开始,宗庆后悄然间开始了大肆扩张,众多的非合资公司开始涌现。对此宗庆后对记者解释道,“因为达能把心思放到了乐百氏等上面,我当然要搞一搞自己的企业了,做一些自己的事情了。”
此后,非合资公司在全国各地得到快速地发展。这自然引起了达能的密切注意,双方的关系开始进一步恶化。
在达能收购乐百氏之后,一个重要的信息是,宗庆后仍然对达能与秦鹏的评价相当正面,因为在此期间,秦鹏对有非凡经营才能和领导才能的宗庆后采取的是一种“怀柔”的政策,也就是任宗庆后放开了膀子去干,当时秦鹏的心思其实很简单,就是娃哈哈还不够强大,需要一个人带领它不断扩张向前冲。
但宗庆后却在不断地试探达能的底线,对达能始终抱有提防之心的宗庆后在若有若无间似乎在扭转达能控制的局势,他一边带领娃哈哈冲锋在前,一边暗地里开始在集团内部清除达能的势力,一个印证是宗庆后开始设立大量的非合资公司,同时清除达能派来的管理层。
这个变化被2005年升任亚太区总裁的范易谋所觉察,范易谋曾经是达能集团的首席财务官,作风严谨,对于宗庆后的“嚣张”行为很惊异,于是开始与娃哈哈谈判,对于体外循环的非合资公司提出收购,同时提出将乐百氏卖给娃哈哈,但此时面对巨额亏损的乐百氏,在宗庆后眼中已如“鸡肋”全然没有了兴趣,因此拒绝了达能,于是双方一路下来曾经隐藏的恩怨与过节终于爆发。
“我只是想说出事实的真相。”8月14日下午,62岁的宗庆后声音疲惫的不断对记者重复这句话,他说这话时,桌上的大茶杯始终是满的,手中的烟从未断过。(中国经营报)